
1 總則
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,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等要求,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,制定環境信息公示內容。
2 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、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、《北京市清潔生產管理辦法》和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2年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》,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燕藥業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,計劃于2023年8月21日前完成驗收工作。
3 環境信息公開內容
3.1 基礎信息
公司名稱: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燕藥業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蔡偉
地理位置:北京市昌平區生命園路16號
3.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況
名稱 | 數量 | 用途 |
乙醇 | 0.42噸/年 | 原料 |
3.3 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(根據環評批復和驗收監測報告、實測數據)
污染物名稱 | 排放濃度 | 濃度限值 | 備注(廢氣/廢水) |
CODcr | 57mg/L | 500mg/L | 廢水 |
氨氮 | 14mg/L | 45mg/L | 廢水 |
SO2 | 3mg/m3 | 20mg/m3 | 廢氣 |
NOx | 25.5 mg/m3 | 80mg/m3 | 廢氣 |
VOCs | 4.045mg/m3 | 20mg/m3 | 廢氣 |
顆粒物 | 1 mg/m3 | 10mg/m3 | 廢氣 |
3.4企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
我公司的產生的危險廢棄物主要包括沾染化試或藥品的廢包裝瓶、廢包裝紙、包裝袋900-041-49,不合格藥品、過期藥品900-002-03,廢液900-047-49、廢化試900-047-049,全部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(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有限公司)。
3.5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
我公司已于2022年6月份編制完成突發環境應急預案,并向昌平區生態環境局備案;環保治理設施運行正常,應急物資齊全,并安排專人管理、點檢,確保設施和物資有效、完好。
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燕藥業公司
2022年9月21日